
春意渐浓,群贤汇聚。2026年3月18日,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(精神卫生中心)第七届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三届工会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召开。来自全院各科室、各岗位的职工代表们,展现责任感与主人翁意识,聚焦医疗质量、学科建设等关键领域,提交提案98件,内容涵盖了医院发展、医院管理、文化建设、安全生产、职工待遇等多个方面,提案审查委员会对提案梳理研讨,秉持相关原则整合后确定立案33件,为医院决策和发展提供支撑。
为鼓励先进,树立典型,进一步激发全院职工参政议政的热情,经提案审查委员会综合评审,医院工会委员会、党委会研究决定,对其中最具代表性的8件提案授予“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(精神卫生中心)优秀提案”称号,并在本次大会上予以表彰。
荣获表彰的优秀提案及提案人分别是:
《丰富医院宣传载体,打造医院特色文创品牌,打造多元品牌传播体系,赋能澳门金沙 文化建设》提案人:倪沙沙、万成;
《出台医院相关文件定义高值耗材标准》提案人:韩阳;
《开通“随手拍·谏言”通道》 提案人:兰皓星;
《医院做好质量管理系统建设》提案人:王海燕;
《废止“病人出院卡”填写》 提案人:王先凤;
《全面规范各类名称》提案人:郭岩;
《人才奖励的医院配套政策》提案人:马睿婷;
《关于规范精神科临床一线无效投诉处置、减轻医护负担的提案》提案人:赵鸿雁。
会上,院领导为受表彰提案人颁发证书并祝贺。会议倡议职工以受表彰人员为榜样,发扬主人翁精神,同时要求相关部门重视立案提案办理,转化智慧成果推动医院发展。
本次职代会及优秀提案表彰是民主团结、务实奋进的会议,也是推进医院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,全院将以此为契机谱写发展新篇章。